為貫徹落實黨中央、國務院關于規范涉企行政執法的決策部署,按照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的意見》(國辦發〔2024〕54號)和《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涉企行政檢查若干措施的通知》(蘇政辦發〔2025〕14號)關于公告行政檢查主體的要求,根據蘇州工業園區黨工委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辦公室《關于公布蘇州工業園區行政檢查主體的通知》,蘇州工業園區生態環境局等部門具備行政檢查資格,現予以公布。
一、法定行政機關
蘇州工業園區生態環境局
二、受委托組織
蘇州工業園區環境執法大隊
蘇州工業園區高端制造與國際貿易區應急與環境執法大隊
蘇州工業園區獨墅湖科教創新區應急與環境執法大隊
蘇州工業園區陽澄湖半島旅游度假區應急與環境執法大隊
蘇州工業園區金雞湖商務區應急與環境執法大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