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2022年中央和國家機關督查檢查考核計劃安排,市場監管總局隨機抽查了25個省級人民政府(內蒙古、遼寧、上海、安徽、重慶、陜西等6省份因參加2022年國家層面公平競爭審查第三方評估工作未納入督查檢查范圍)195個重點檢查單位968件涉及經營主體經濟活動的政策措施文件。經多輪復核,18個省(區、市)出臺的有關政策措施在涉及市場準入和退出、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動、影響生產經營成本等方面違反了《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實施細則》規定的公平競爭審查標準,存在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問題。各地、各部門對督查發現的問題高度重視,加快對有關文件予以修訂或者廢止。截至2023年7月,有關整改工作已經全部完成。
為充分發揮案例教育引導作用,現將2022年公平競爭審查督查整改案例(27件)予以公布,以便督促地方政府和部門進一步強化公平競爭意識,提高公平競爭審查質量,維護公平競爭秩序,保障各類經營主體依法平等使用生產要素、公平參與市場競爭、同等受到法律保護,加快建設高效規范、公平競爭、充分開放的全國統一大市場,促進構建新發展格局,推動高質量發展。(摘自市說新語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