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于未經備案從事第二類醫療器械經營的單位和產品名稱的公告
根據《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》第四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,我局對相關單位進行了檢查,發現以下單位存在未經備案從事第二類醫療器械經營的違法行為:
1.南京屈臣氏個人用品商店有限公司翰林鄰里中心店
上述單位經營的產品為“可復美醫用透明質酸鈉”(醫療器械注冊證編號:陜械注準20232140139)、“可復美重組膠原蛋白敷料”(醫療器械注冊證編號:陜械注準20152140026)、“敷爾佳醫用透明質酸鈉修復貼”(醫療器械注冊證編號:黑械注準20162140023)、“敷爾佳醫用重組型人源化膠原蛋白貼 ”(醫療器械注冊證編號:黑械注準20222140048)、“創福康膠原貼敷料”(醫療器械注冊證編號:粵械注準20172140686)等。
根據《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》第八十四條第三項:“經營第二類醫療器械,應當備案但未備案”之規定,我局決定將未經備案的單位和產品名稱予以公告,并責令限期改正。逾期不改正的,將依法進行處理。
特此公告。
蘇州工業園區市場監督管理局
2025年7月17日